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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看到新聞,交通部已在全台開放1200條路口紅燈可右轉,足見紅燈右轉並非極其危險行為,但警察卻多半站在路邊專門取締紅燈右轉,其實個人認為開放紅燈右轉有以下好處:


1.紅燈時減少欲直行車輛的回堵。


2.減少因為怠速時所排放之廢氣,符合節能減碳政策。


因此,我已經決定5月份台中市議會招開定期會時,提出正式議案要求台中市交通處研議開放部份路段紅燈可右轉(必須考量道路狀況),並強烈要求警方應該朝向危害交通安全更大的併排停車及違規迴轉來取締,而不是讓警員站在路口守株待兔創造業績,景氣已不是很好,類似並非影響交通安全甚鉅的行為,多以勸導方式代替處罰,別再努力向人民搶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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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佑蓮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