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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車輛拖吊~三小時內取車免付保管費。
市政府昨天通過『違規車輛移置保管及處理辦法』,目前被拖吊車輛,車主領車時要付一日保管費(車輛100元)、(機車50元),現經修法只要在三小時內領車,可免付保管費,但拖吊費(移置)及罰單仍要照付。新制經過公告後大約是在3月7日正式實施。拖吊場領車時間:上午7點至晚上12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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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佑蓮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